单纯地收取假币并不直接等同于
受贿犯罪。
受贿罪乃是指在我国,
公职人员(即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职责和职权所形成的便利条件,向他人索要或者非法接受他人给予的金钱、物品或服务,并以此来为他人提供某种程度上的优势或方便的行为。
然而,如果在收取假币的过程中,涉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所规定的
持有、使用假币罪,或者可能引发
诈骗罪、
盗窃罪等其他相关罪行,那么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明知是
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