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所经历的服务期进行计算。
首先,关于“n+1”的补偿制度,即是在用人单位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法律规范,正式通知解雇时,为劳动者提供补偿的其中一种途径。
其次,关于“n”部分的计算方法,是根据在用人单位的服务年限来决定的。每位员工的服务年限一旦达到一整年期限,便被视为满一年,那么就应获得一整个月的
补偿金;如果服务年限不满半年,其补偿金额则按半个月计算;一旦服务年限超过半年但不满一年,其补偿金额将按照一个整月的标准进行发放。
最后,在“n+1”的计发基数上再增加一个月,这样的做法,便是额外的对劳动者给予一个月的补偿金。(关于详细的计算方法,您可以参考[链接地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