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女方在婚姻关系中存在不忠行为并导致
离婚,则男方有权主张
赔偿要求。凡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发生,使得夫妻双方最终走向离婚,那么没有犯错的那一方都能依法提出相应的
损害赔偿请求:
(1)双方均已缔结或曾经缔
结婚姻关系;
(2)男方已经拥有合法配偶而女方仍与他人保持
同居关系;
(3)男方在日常生活中对另一半进行身体上或言语上的
暴力伤害;
(4)男方的其他
家庭成员遭受虐待或者遗弃。以上列举的这些行为造成的损害赔偿,其形式可包含财产性损失以及非财产性的
精神损失。
《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
重婚;
(二)与他人
同居;
(三)实施
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