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在这般情况下,让我们首先强调是,
侵权方需承担起
主要责任;不过若两方均对此产生了疏忽,那便依据他们各自过错的严重程度(比例)来裁决如何分摊责任。
其次,如若学校能证明自身已经竭尽全力地履行了教育和管理的职责,那么,将无需承担相关的责任。反之则必须承担相应的赔付义务。
最后,当各方无法以和平方式达成共识,需要诉诸法律途径解决之时,就由法官依照事实与法律进行判断和裁决。
自愿承担风险活动:当涉及学生主动参与各类具有一定风险性的文艺和体育活动时,假设伤害确实由其他参与者行为导致,即便其他参与者故意或者存在较重的过失,
受害人均不可向其他参与者提出
侵权赔偿的要求。
《学生伤害
事故处理办法》第二条
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
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的处理,适用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