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取保候审的案件,往往需要耗费至少12个月的时间才能完成审理并结案。在我国现行的
刑事诉讼程序架构下,由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实施的取保候审措施,其最长时限不可超过整整12个月;而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采取的
监视居住手段,其最长时限不能超过6个月。
此外,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具备特定法定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有权决定对其实施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