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采取
保释等待审判(简称“取保候审”)之后,关于执行
逮捕的具体时间并无明确的界定或期限设定。通常而言,倘若被取保候审人员在
取保候审期间始终遵循相关规章制度,未曾触犯任何与取保候审有关的规则条款,并且案件的案情脉络清晰明了,
证据确凿充足,那么司法机构便有可能在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之后,做出是否实施逮捕的决定。
然而,逮捕的实际执行时间将受到案件的具体状况以及司法机构审理工作进展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发现被取保候审人员存在新的
违法犯罪行为或者
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情形,司法机构则有可能立即决定实施逮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