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一提的是,尽管原告在诉状中所指的对象可能是保险公司,但实际上,作为
肇事方的您仍然被列为首位被告,而保险公司则为次要被告。对于此种情况,您无需过于担忧。只要您的车辆已购买全面的保险,
赔偿款项便可由保险公司承担。法院的判决也将倾向于判令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在庭审过程中,如您需出示相关
证据,务必及时呈交,以便法官了解事实真相。若法官采纳您所提供的证据,证实您无过失,则
诉讼费用将不由保险公司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
医疗费、
护理费、
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
误工减少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