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纠纷得以以调停的方式圆满解决并最终完结,则此情况并不等同于
撤诉。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的明确规定,如
诉讼纠纷选择通过调停方式予以解决,作为原告方将无权撤销该项诉讼。调停作为法院处理民事案件的一种常见方式,其达成的协议应由人
民法院进行书面记录,形成调解书。在调解书中,需详细列明
诉讼请求、案件事实以及调解所取得的成果。调解书需由
审判人员及书记员共同签署,并加盖人民法院公章,随后送达到双方
当事人手中。自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之日起,便正式具备了
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