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取保候审及其
家属办理流程,一般需要遵循以下具体步骤:
首先,家属或
辩护律师应向实施取保候审措施的公安机关
递交书面的
取保候审申请书,在申请中阐述具体的申请缘由,例如是否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所明确列举的各项法定条件。接下来,公安机关会在收到申请书之后,对申请人的身份资质以及案件的详细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审查,以确认是否具备取保候审的实际条件和法律依据。紧接着,若经过严格评估审核后,公安机关有权做出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的决定,并将结果及时告知申请人。随后,申请人需要按照公安机关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应的
担保方式,比如缴纳一定数额的
保证金或者寻找合适的保
证人,同时还需要签署一系列与此相关的法律文书。在整个
取保候审期间,申请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规定,例如随时听从公安机关的召唤,不得擅
自离开指定的活动范围等等。而公安机关则有责任对申请人的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
最后,当取保候审的
期限届满时,申请人务必准时前往公安机关办理相关的手续,例如退还之前缴纳的保证金等业务。上文所述的所有办理程序均参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以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的约束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