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您明确了解,受到
缓刑处罚亦属于
刑法的惩戒范畴之内,因此会在
个人档案中留存
犯罪记录。而这部分犯罪记录将永久保存且无法消除。
具体来说,针对那些被判处
拘役或
有期徒刑三年以下且其
犯罪情节相对轻微、存在明显的悔过之意且预期不会再次
触犯法律法规、宣告缓刑不会给其所处社区带来严重负面影响的
犯罪分子,可以考虑宣告缓刑的执行。
此外,对于那些年龄不满十八岁、正处于孕期或者已经年满七十五周岁的犯罪者,如果他们同时满足上述缓刑执行的条件,那么也应该考虑给予缓刑的判决。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