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办理取保候审手续的过程,其环节主要如下:
首先,应由执业律师或者涉案人员本人向相关司法机构
递交提请取保候审的申请书,须在文档中详细阐明申请此项措施的具体原因;
其次,在提出申请的同时,还需附上能够证实申请人符合法定
取保候审条件的相应
证据材料;
再者,接收申请事务的
司法机关将对所提交的材料进行细致审查,如申请人符合相应条件,便会予以核准颁发取保候审许可证;接下来,申请人需与负责执行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签署
保证书,以确保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和取保候审的各项规定;
最后,申请人需根据相关规定缴纳
保证金或者提供
符合条件的保
证人,完成这一步之后,公安机关将会向申请人发出
取保候审决定书,申请人可依据该决定书的内容来执行取保候审的相关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