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
盗窃违法行为在具特殊情节的环境中,将可能被转化为
抢劫犯罪。换言之,当某人在实施盗窃、诈骗及抢夺等违法行为期间,因出于隐藏所盗财物、抵抗执
法人员拘捕或销毁相关
证据的目的,而在现场采取了
暴力手段或以暴力相威胁,那么其行为便符合了
抢劫罪的法定构成要素。因此,在特定的情境和条件下,盗窃行为确实有可能转变为抢劫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抢劫罪】犯盗窃、诈骗、
抢夺罪,为
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