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庆黄金周期间的首尾两天,即10月1日和10月3日,企业需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向员工发放三倍薪资作为奖励。
根据我国
劳动法以及人事行政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每年的元旦、春节、清明、劳动节、端午、中秋以及国庆等重大节假日中,共有11天属于国家
法定节假日,这其中就包括了国庆节这三个特殊的日子。
在此期间,若公司需要员工进行
加班工作,则应支付给他们不低于其正常工作日时薪水的150%作为
工资补偿。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
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