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常
下班时间内骑自行车不慎跌倒不能被纳入
工伤范畴。
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可知,员工在下述情况下,其遭受的损害应被判定为工伤:在外出
执行公务过程中,因为工作任务而受到了伤害或在事故中失踪;或是在
上下班路途中所遭遇的、由非个人
主要责任引起的
交通事故,例如城市轨道交通、长途客轮渡、火车事故等造成的身体损伤。
“
伤残鉴定”指的是通过科学评估和验证方式,对伤者的
伤残程度进行详细的检测和鉴定。在实际操作中,我们会以客观事实为依据,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伤者的伤害程度作出评价,划分出从一到十不等的等级,其中一级最为严重,十级则意味着伤害程度最轻。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目前尚未确立统一的
伤残等级评定标准,现行使用的主要包括《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
职业病致残等级》、《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试行)》等诸多重要的参考指标。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
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
医疗保险办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