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进行烟草售卖活动,这无疑是违反中国相关法律
法规的,我们称之为
非法经营活动。其对社会和谐稳定和个人健康安全等带来极大危害,根据情节轻重,
行政处罚是轻而易举的事情;若情况严重,那么可能触犯到
非法经营罪名,承担起相应的
刑事责任。对涉及私自贩
卖烟草所应受到的行政处罚具体如下:
1.烟草作为国家专营、特许销售的商品,所以任何零售或批发倒卖都是不被允许的行为,但这种情况下,倘若未达到一定程度的情节恶劣,相关部门通常不会追究刑事责任,通常以罚款等形式来进行匡正。
2.如果该行为波及到了市场秩序且情节极度严重,
当事人将会面临着五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且还会被处以
违法所得的一倍至五倍的
罚金。若情节更严重的,即违法所得超过五倍乃至更多的惩罚,当事人将被判处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3.
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时,只要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况,便可以被判断为“
情节严重”:
(1)
非法经营数额达到五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量达到了两万元人民币以上;
(2)非法经营卷烟数量超过了二十万支以上;
(3)曾因为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而在过去的三年内受到过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而且非法经营的数额也超过了三万元人民币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
烟草专卖法》第三十八条
倒卖烟草专卖品,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倒卖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
处罚款。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烟草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前款罪的,依法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