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驾驶者未能亲身待在
机动车上时,若机动车发生了溜车现象并引发了
意外事故,保险公司依然将承担相关赔付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当被保险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产生了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了除该车辆驾乘人员及
被保险人之外的第三方受害者人身伤亡或财损之时,其法律所设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之内的
赔偿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无条件承担。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
受害人人身伤亡、
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
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