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的情形下,
电动车逆行与电动车之间碰撞所导致的法律责任通常由
逆行一方全权承担。关于电动车逆行与电动车相撞事件的责任判定,其具体的
法规依据可以参考以下几点描述:
首先,如果事故是由于其中某一方
当事人的过错直接引发的,那么该公民需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其次,如果事故源于双方或多方当事人的共同过错,则应当依据相关人员的行为及其对事故发生所产生的推动力,同时考虑到其各自过错的严重性来决定责任的分配,相应的承责比例可能包括
主要责任人、同等
责任人以及次要责任人三种情况;
最后,倘若各方当事人对引发事故并无明显过错,而这起
交通事故属于纯粹的交通
意外事故时,各方当事人都无需承担
刑事责任。
《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
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第六十一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
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
伪造现场、毁灭
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
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