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情况下,
行为人持刀但并未造成实际伤害会被视为
未遂犯罪或预备
犯罪,至于该如何确定具体的
罪名呢?这需要综合考虑哪种情形更符合被告人的行为特点:
首先,如果被告人持刀的目的是为了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那这种行径便应当归类于故意
伤害罪中的未遂形态或是中止形态;
其次,假如被告人具有剥夺他人生命权利的意图,那么这种行为就是故意杀人罪中的未遂形式或是预备形态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