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如果贵司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相关条例的理由解雇,则意味着此行为具有法律依据,相当于合法解除与之间的
劳动合同。在此种情况下,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根据在该公司所服务的年限,有权获得相应数量的
经济赔偿金,也就是俗称的“
解除合同的
经济补偿金”。
具体来说,如果已经为贵公司辛勤工作了一年半之久,那么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将享有获取两个
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的权利。
其次,如果贵公司以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的名义解雇,那么我们恭喜,因为这说明公司的行为属于非法
解除劳动合同的范畴。在这种情况下,享有的经济补偿金将翻倍,即四个月的
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的情形、单位解除合同的,是没有
经济补偿的。
在劳动合同期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一)
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
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获得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
赔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