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
保释批准并不意味着涉案者已经明确地涉及
刑事犯罪行为,然而,在这之后的
取保候审期间,他必须严格遵循相关的规定与要求。
取保候审是在
刑事诉讼程序中,由司法机关针对那些尚未被正式
逮捕或者在逮捕之后需要进行
强制措施调整的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为了防止他们逃脱对案件的进一步侦查、审判以及检控,特此要求他们提供
担保人或是缴纳足额
保证金,并出具相应的
保证书,以确保他们能随时听候
传唤,同时也不会有任何的自由被限制或者是暂时解除对他们的束缚,这些都是以保证金的形式来实现的。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