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保险公司未能按约履行其理赔义务,即属违反了相应的
合同条款,根据我国
保险法以及其他相关
法规规定,被保险方在此种情形下,具有向该保险公司索取利息与
违约金的合法权益。
依据
合同法的
基本原则以及商业合作中的诚信原则,保险公司有责任按照合同所约定的期限,向被保险方支付相应的
赔偿款项。倘若保险公司未能按时支付赔偿款,便构成了违约行为。在这种情况下,被保险方有权依照法律规定,要求保险公司支付违约金、利息以及相应的
赔偿金额。
《保险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保险人未在约定期限内给付保险金的,应当支付
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