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犯罪的案件办理时限,视具体情况而定。若案件已被公安部门正式
立案侦查,则应在侦查工作全面结束之后,将
案件移交至人民检察院进行
审查起诉。在此过程中,人民检察院需在法定的
审查起诉期限内,对案件做出是否向法院
提起公诉的最终决定。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法律条文,人民检察院在
审查起诉阶段的期限通常为一个月,但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延长至一个半月。如遇案情重大、复杂的情况,还可再次申请延长一个月。因此,职务侵占犯罪的案件从
侦查终结到提起公诉的整个流程,可能会持续一个月至三个月不等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
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
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
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
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