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重从严”乃是
行政法律
法规中所采行的一种
处罚原则,亦称惩处中的“择一制裁”。这意味着在行政执行过程中,如发现被监管、被规范者违反了多项规定和制度,仅得以其中最为严重的
违法行为为依据,进行相应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六十二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
从重处罚、
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
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
刑罚。
第六十三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
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
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
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