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计件收费
代理的
民事诉讼案件,其服务费用的具体范围为人民币3000-12000元每宗;而对于涉及
财产权益纷争的民事诉讼案件,可以依据
诉讼标的金额,按照如下所述的比例进行分阶段累加计算收费:如果
诉讼标的额在人民币10万元以内(包括人民币10万元),则收费比例固定为8%-12%,若收费低于人民币3000元,则可按照人民币3000元收取;若诉讼标的额在人民币10万元至人民币100万元之间(包括人民币100万元),则收费比例为5%-7%;若诉讼标的额在人民币100万元至人民币1000万元之间(包括人民币1000万元),则收费比例为3%-5%;若诉讼标的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至人民币1亿元之间(包括人民币1亿元),则收费比例为1%-3%;若诉讼标的额超过人民币1亿元,则收费比例为0.5%-1%。
此外,对于计时收费代理的民事诉讼案件及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申诉的情况,计时收费标准为每小时人民币200-3000元。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六条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第七条政府制定律师服务收费,应当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必要时可以实行
听证。
第八条政府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应当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和律师业的长远发展,收费标准按照补偿律师服务社会平均成本,加合理利润与法定税金确定。
第九条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第十条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