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
帮信罪的
诉讼程序中,针对
犯罪嫌疑人是否将会面临
拘留及其具体
拘留期限的问题,必须依据具体案情加以分析。若犯罪嫌疑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正式
批捕,那么在
诉讼结束后,该嫌疑人往往将接受相应的拘留
处罚。
然而,拘留时长往往因具体案件的复杂程度及侦查工作的推进状况而有所差异。按照现行
刑法定律,
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日。但是,若案件过于复杂或存在其他特殊情形,被告人的拘留期限则有可能得到适当延长。
然而,最终的拘留期限仍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与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综合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
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
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
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
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
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
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