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财产
纠纷的案件,不论是普通的
民事诉讼、经济
诉讼还是
行政诉讼,若涉及到的
财产权益并不存在争议,则根据不同案件的性质、复杂程度以及需要投入的工作时间和精力等多种要素,我们将在6000至100000元人民币之间与您进行协商并确定最终的
代理费用。而对于涉及到外地的民事诉讼、经济诉讼或行政诉讼,如果同样不涉及到任何财产权益的争议,那么我们的代理费用将不会低于20000元人民币。
《
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责任保险的
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
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
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按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该法条的适用效力显然优于《保险条款》第十条第四项,因此,司法实践中,对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费用,法院通常判决由保险公司埋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