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职务侵占罪的投案,其主要对象往往为
犯罪行为所在地的公安机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明文规定,倘若公司及企事业单位等相关
从业人员滥用职权,
利用职务之便以非法手段占据本单位财产,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则具有一定法律责任,需要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交代自己的
违法犯罪行为。若涉及金额极为庞大或者超过了法律规定的界限,相应承担的
刑事处罚也更为严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
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
【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
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