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案件的侦查过程中,若涉案人员具备特定条件,则可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申请采取
取保候审这一
刑事司法程序。这种强制性措施的主旨在于确保
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开展,同时最大程度地减轻对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身心自由方面所施加的束缚和影响。
至于是否能够批准取保候审,需要由法庭、检察机关或者公安部门依据实际案件情况来作出最终决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