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
刑法典第八十七条明确要求,判断
抢劫犯罪的
追诉时效时长,需以该
罪名的法定最高刑作为主要参考因素。具体而言,若抢劫罪的法定最高
刑罚为不满五年
有期徒刑,则其追诉时效为五年;若法定最高刑罚为五年以上但不满十年有期徒刑,则追诉时效为十年;若法定最高刑罚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则追诉时效为十五年;而当法定最高刑罚为无期
徒刑或
死刑时,追诉时效则为二十年。
然而,若在二十年后仍认为有必要对相关案件进行追诉,则应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因此,准确地确定抢劫罪的追诉时效,关键在于了解和掌握该罪名的法定最高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