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与帮助信息网络
犯罪活动(简称“
帮信罪”)的
涉案金额超过千万元的情况,已达到了支付结算金额超过20万元并且
违法所得高达1万元的“帮信罪”的
立案标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此类行为在通常情况下将被判定为
犯罪,面临着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的
刑事处罚。
然而,具体的判决时间还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而定。
在涉及
帮信罪的量刑问题上,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支付结算金额超过20万元的;
其次,通过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支持超过5万元的;
再次,违法所得超过1万元的;
此外,如果为三个及以上的对象提供了帮助;或者在过去两年内曾经因为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原因受到过
行政处罚,然后又继续从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最后,如果被帮助对象所实施的
犯罪行为导致了严重的后果;或者收购、出售、出租
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超过5张(个)的;或者收购、出售、出租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卡超过20张的。
《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择一重处】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