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过交管部门进行调解处理。当不幸遭遇交通事故后,第一时间应该是联系交管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并根据其要求提供相关鉴定材料。作为国家公权机构,交管部门能对各方
当事人因为交通事故产生的
纠纷展开公正合理的调解工作。作为受害者一方,同样有权申请交管部门出面组织调解,而作为肇事一方,面对公权力的干预和压力,很可能会选择接受调解建议,从而尽早完成
赔偿义务。
2.向人
民法院发起道路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如果
肇事方拒绝支付赔偿款且不愿意配合调解工作,那么受害者只能采取向人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的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大部分保险公司的理赔款都需要通过
诉讼程序才能得到全额赔付。伴随着我国司法体系与法律制度的不断健全与完善,
民事诉讼的优势也愈发明显。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
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
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
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
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