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初审未能作出判决之前,能否申请获得
取保候审将视乎特定情形而定。要是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具备争取到取保候审的资格,例如可能会面临判处
管制、
拘役亦或是独力适用
附加刑这样的
刑罚,抑或是可能被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的重罪,并且通过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性等等,那么他们就有权利向负责处理此案的司法机构提交申请。
然而,最终是否能够得到批准,则需要根据办案机关对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综合考虑来做出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详细地阐述了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程序,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这一条款的规定来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