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未能偿还借款且将您列入黑名单的这一情况,您可采取以下几项措施进行维权:
首先,需尽全力搜集、整理能够证明借款事实以及对方未履行承诺的有利
证据,例如
借款合同、在线对话记录、银行转账凭证等等;
其次,若您与
当事人之间签署了相关的仲裁协议,您可向指定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仲裁作为一个高效且便捷的争议解决渠道,其关键在于申请人必须与被申请人自愿选定仲裁机构并且签订有效的仲裁协议;
再次,若利用仲裁渠道仍不能解决问题的话,您可针对此
纠纷向当地人
民法院发起
民事诉讼。在
诉讼过程中,您务必确保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以证实借款事实以及对方未履行责任的情况,同时依据实际情况请求法院进行调解或者做出裁决;
最后,假如对方未按照法院判决来履行其义务,您可以依照相关规定向案件
管辖地基层人民法院提交
支付令申请。
值得一提的是,在采取上述行动之前,请务必熟悉相关法律规定及流程,以便更好地捍卫自身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
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
合同纠纷和其他
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
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
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
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
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
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
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