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保险公司拒绝支付商业险所造成的事故损失的情况,
被保险人可采取如下途径获取法律援助及支持:
首先,积极开展协商工作以谋求妥善解决方案。在这一过程中,应尝试与保险公司进行充分沟通,了解对方拒绝理赔的具体原因,并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
证据材料,用以证明索赔请求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其次,若协商努力未见成效,被保险人可考虑寻求
仲裁机构的协助。例如,中国仲裁协会以及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等机构均具备处理此类
纠纷的能力和经验;
最后,若以上两种方式皆无法解决问题,被保险人有权选择向有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在此过程中,务必准备好相关的证据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保单、索赔申请表、
交通事故认定书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险法》第四十二条:保险人未按照
保险合同承
担保险责任的,被保险人可以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请求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当事人协商不成或者协议有瑕疵的,受伤害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要求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