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探讨
赠予礼品是否构成贿赂之问题时,我们不能只关注礼品的实际价值,同时还需深入分析赠送礼品的动机与意图所在。
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之规定,若有个人或团体出于不法意图给负有
公职的国家官员提供财物,则极有可能涉嫌犯下
行贿罪。关于具体的
涉案金额,以下列举了部分相关法律条款供您参考:对于个人行贿而言,当其所涉及的
贿赂金额达到人民币一万元及以上,或者虽然贿赂金额未达此标准,但存在其他严重情节者,均有可能被判定为行贿罪;
至于
单位行贿方面,倘若个人
行贿金额超过十万元,单位行贿金额超过二十万元,或者个人行贿金额未达十万元,单位行贿金额未达二十万元,但存在其他严重情节者,也同样可能被判定为单位行贿罪。这些法律条文明确指出,贿赂罪的成立并非仅仅依赖于贿赂金额这一单一因素,更要综合考量
行贿行为背后的不法意图,以及是否存在其他严重情节。举例来说,如果行贿是为了获取非法利益,或者向多人进行行贿,那么就很可能会被视为具有严重情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
不正当利益,给予
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
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