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
逆向行驶区域停车引发交通意外时的法律责任承担问题,应当依据涉事人员的实际行为对于道交事故发生所起到的作用程度,以及过失严重程度进行详细评估和界定,具体划分方式可以参照以下步骤:
首先,如若发现
机动车辆存在逆向停车并导致交通意外的情况,而本方却没有任何过失,那么逆向停车车辆应当
全权负责此次车祸的所有相关责任。
其次,倘若对方的机动车辆同样存在过失,应当按照双方对事故发生的作用程度及其过失的严重程度,由双方共同承担
主要责任、平等责任以及次要责任。
《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
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
意外事故的,各方均
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