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
取保候审期间如若遵守相应的规定,在
取保候审期满之后,便可凭借
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相关法律文书前往银行领取应当退还的
保证金。
然而,该条款并未对领取保证金的具体时间进行明确规定。因此,在实践过程中,只要取得取保候审到期的证明以及收到有关的解除取保候审通知或法律文书,理论上就可以前往银行申请领回应当归还的保证金。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实际上领取保证金的时间仍然有可能受到银行营业时间和
当事人实际状况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尽管如此,法律本身并没有对此类事项做出具有约束力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