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遵循相关
法规和保险契约规范的前提下,对于
汽车保险索赔的否决是否合法合理需依据具体事实进行精确分析。
首先,车主有必要核实自身是否违反了保险条款所约定的条件,例如,由于
受害人蓄意制造的交通
意外事件、被保人所有的财产以及受保
机动车辆上的资产所受到的损失,如果出现诸如此类的情形,那么保险公司有权依法行使拒赔权利。
其次,保险公司也应当审查自身是否存在过失,如是否已向车主充分履行了提示与解释的义务等。若车主并未违反保险条款的约定,而保险公司却存在过失,那么保险公司的拒赔行为便属于
非法行为。反之,倘若车主确实违反了保险条款的规定,或者保险公司无任何过失,那么保险公司的拒赔行为便是合法合理的。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
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
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
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