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可能受到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可独力适用
罚金等
刑罚的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均可适用取保候审;又或者,对于可能面临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以取保候审方式无法产生社会危害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亦可适用此项规定。
同时,对于已经患病长期无法自理生活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
性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在
羁押期限已满但案件尚未处理完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均可适用取保候审。
然而,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您作为被
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您的祖母离世仅为个人家庭事务,与您能否获得取保候审的法律权利并无直接关联。取保候审的决定主要依据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面临的刑罚、社会危害性及健康状况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因此,您是否能够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需视您个人的实际情况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
民法院依法做出裁定。若您认为自身具备
取保候审的条件,可向公安机关提交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详细阐述您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理由。若您的案件尚未处理完毕,且您的羁押期限即将到期,您同样有权请求公安机关对您的情况予以关注,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总而言之,能否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需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评估,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或法律从业者的帮助,以便获取更为精准的法律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
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