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是可行的,然而需满足如下条件:被判处在
拘役或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范围内的罪犯,若其行为构成符合以下各项条件者,则可考虑予以
缓刑量刑审理,对于其中涉及
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士、孕妇以及已满七十五周岁的老人,更应在合理考量后,宣告其缓刑处理:
(一)
犯罪情节相对轻微;
(二)存在认错悔过之表现;
(三)预期再犯可能性有限;
(四)宣布缓刑对其所在社区不会产生严重负面影响。
《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