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作为一项
刑事法律制度中的强制性手段,赋予了
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缴纳
保证金或提供合适的
担保人之后,可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暂时解除
被拘留或者限制自由的状态。关于是否需要等待相关部门发布正式通知,这往往取决于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是法院等司法机构的具体决策。一旦相关机构做出了准予取保候审的决定,通常都会及时通知相关
当事人知晓。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