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临保险公司拒绝进行理赔的情况下,投保人可参考以下几种法律途径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洽谈协商。投保安可以考虑与保险公司进行交谈磋商,探讨出解决
纠纷并得到公正合理
赔偿方案的可行方法;
其次,
仲裁介入。
如若双方无法针对赔偿事宜达成共识,投保人则有权向保险公司所属的仲裁机构提交申请,请求由仲裁机构对争议进行裁决,仲裁裁定结果具有不容置疑的
强制执行效力;
最后,诉诸法庭。若前述两种方式均未能解决问题,投保人还可以选择
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定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
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
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
申请仲裁或者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