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当事人在提交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期间仍保持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
劳动关系且能够正常出勤工作,则该期内的薪资应依照
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的标准进行核算;当
申请劳动仲裁时,双方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或终止,那么用人单位无需向
劳动者支付任何
工资。关于仲裁时效,通常情况下为一年。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
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
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
存续期间因
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