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扣押个人
身份证实属
违法之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
法规,对于此类行为,公安部门有权对
当事人予以严厉
警告,同时处以最高额度为人民币两百元的罚款,如当事人存在违法收益情况,还应将其没收。依照我国现行法律条文,凡有下述任一行为者,均须接受公安部门的严厉警告,以及最高额为人民币两百元的罚款
处罚,同时,如有违法收益,亦应依法予以没收:
(1)使用
伪造或
虚假证明文件来骗取居民身份证;
(2)将本人居民身份证出租、出借或者转让给他人;
(3)未经授权而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
违法所得的,
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