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撤销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包括发现不应再对该嫌犯追究
刑事责任以及取保候审的执行期已经期满两种情形。若因前者原因撤销取保候审,则通常情况下嫌犯无需面临收监;
然而,若由于后者原因导致取保候审被撤销,并且嫌犯仍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那么其有可能会被收押至监狱中。具体的
处理方式将视案件的实际情况及司法机构的裁决而定。因此,嫌犯是否会被收监,必须结合具体案情与司法机构的决策进行综合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