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相关法律条款,对于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若其在
取保候审期间未出现任何违反相关
法规的行为,那么在整个案件审理过程结束之时,即刻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
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查和裁定,同时告知银行将其
保证金如数退还。因此可以理解为,取保候审的解除往往是伴随着案件审理或
侦查阶段的圆满完成而实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
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