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合
法规定,该特定资产并不被视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因为,
共同财产乃是在夫妇婚姻维持时期内,所有的财富与
债务皆归入共同财产范畴之内。
而
夫妻共有财产,即在婚姻维系过程中所共同拥有之财产,所谓婚姻维系时期,是指从夫妻二人
结婚之日起直至一方去世或
离婚之日止。在此阶段,除非另有约定,否则夫妻所获得的所有财产,应当都视为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于共同所有的财产,享有同等的处理权限。此外,夫妻任何一方在婚姻持
续期间对财产进行处理时,必须得到其配偶的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
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
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