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对
帮信罪进行审理之际,对于银行流水帐单以及涉案盈利金额的调查乃至关重要的环节之一。
首先,需要明确指出的是,此处所谓的帮信罪流水并非指的是任何形式的资金流入
犯罪分子的账户,而是特指那些通过展开信息
网络犯罪行为,从中获取而来并转存至个人
信用卡中的巨额款项;
其次,为方便
家属理解和记忆,这里特别补充一点,即帮信罪的
定罪量刑标准中,有一项关键性的指标便是支付结算金额达到20万元人民币以上;
最后,针对可能存在的特殊情况,如部分流水账目并不具备收款或者付款的性质,我们应当给予充分的理解和尊重,允许其在适当的时候予以剔除处理。
《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
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