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完成庭审并决定对被告人采取
取保候审措施之后,具体流程及所需耗费的时间将依据案情的特殊性进行调整,大体上可分为审查申请、决策以及执行三大阶段。这一过程可能会贯穿数周乃至数个月之久。在此期间内,
公诉机关、检察院或是法院均应审慎评估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所潜藏的社会风险性。若决定采取取保候审,务必在第一时间内办理相关的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