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搬迁所涉及到的员工补偿问题,我们现行的规范标准如下:
1、根据员工在该公司服务年限的长度来决定具体
补偿金额。对于每满一年的服务期限,公司将支付一个月的
工资作为
赔偿金;而服务年限若为六个月及以上但不满一整年的情况,公司也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金;至于工作满半年以下的则仅需对其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以此类推。
2、如果
劳动者的月薪水平超出了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或设立市区级别的人民政府所发布的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均工资三倍之多,那么公司将以相同的比例,按照月平均工资三倍的金额,对劳动者进行补偿。此外,这种补偿行为的上限是总期限十二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